本報訊(記者章鴿 通訊員廖潘騰子)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昨日公佈,我省將第10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上調將惠及全省380萬企業退休人員,預計人均每月增加183元。
  據悉,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均可自今年1月1日起,享受這一新政策所帶來的福利,預計5月底前將全部發放到位。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我省調整水平按2013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具體調整辦法為,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4元;對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4元。
  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1年增加3元。
  此外,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再分別增加30元、25元、20元、10元。對同時符合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對高齡退休人員,2013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範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本次調整辦法執行。  (原標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再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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