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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陳健)因兩人拿3瓶飲料不方便,剛付了錢的邵某和妻子提出退一瓶,沒成想商店老闆不但不答應,還和兒子對這對夫妻動拳頭。3月18日,銀川市興慶區公安分局玉皇閣北街派出所給予商戶樊某行政拘留12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其子張某由於系未成年人,行政拘留不予執行。
   3月16日16時許,準備坐車去外地的邵某和妻子在北門旅游汽車站對面一商店買了3瓶飲料。結賬出門後覺得帶3瓶飲料有些不方便,便希望老闆娘樊某退一瓶。樊某找出各種理由拒絕,夫妻倆再三解釋,樊某開始污言穢語侮辱謾罵他們。雙方隨即發生爭吵,樊某伙同17歲的兒子張某將夫妻倆臉抓傷並咬傷了指頭。接到市民報警後,玉皇閣北街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將樊某及張某控制,隨後帶回派出所進行查證詢問。  (原標題:店主不樂意,還動了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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