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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政治人物有幾位禁得起考驗? 完善的陽光法案立法已經不容再拖延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設有海外帳戶的行為,近來引起各方在道德、政治面的探討,唯獨缺乏完整且誠懇的法律與制度建立檢討。學法出身、且現為國家元首的馬英九在出訪中南美友邦時,竟口出「這件事讓人想起菲律賓前總統馬可仕」的評論,不僅引喻失義,把台灣比做二十多年前的獨裁國家,甚至「見獵心喜」,只意圖打擊政敵,忘了馬可仕的?好房網~任者艾奎諾夫人,她所帶領的團隊同樣是一批金權的飢渴者,從而清明政治並未能因「人民力量」而到來,馬先生難道要以此自況? 馬可仕在一九八六年,被揭發在美國有數以億計美元的投資,而被菲律賓人民趕下台,自此以至今日,數任總統一一在任上捲入貪腐弊案,甚至現任的艾洛優即使擁有留美學歷,是前美國總統柯 辦公室出租林頓的同學,依舊未能倖免於資金存留國外的指控,成為艾奎諾夫人抗議的對象;而該國的政局動盪未有一日稍減,整體國力原地踏步毫無進步,成為發展中國家的負面教材。 菲律賓的內耗經驗,為馬先生所類比於台灣,這是非常令人高度遺憾的謬誤,不在陳水扁不能被比為馬可仕,而在已經完全執政的馬先生及其所屬的國民黨,在二000年因腐 住商房屋敗失去中央執政權後,過去八年以及未來四年,究竟做了、以及準備做什麼?在國民黨一向擁有國會多數的情況下,殘缺不全的陽光法案為何到現在沒能普照所有死角?造成弱肉強食、資源獨大的政治叢林法則後,再去訕笑對手掉入貪婪藩籠,這是毫無良心的邪惡,至少,不是人人平等、放諸四海皆準的正義,更不配掄掌反貪腐的大旗。 扁珍二人是否涉及不法,吾人主張司法 西裝單位嚴厲徹查,勿枉勿縱,以澄清官箴,但同時,相同的標準要不分黨派屆臨所有政治人物,包括馬先生在內;檯面上這些從政者,歷次參與選舉所獲得的大小捐款,真實收支情況如何?結餘款的下落何在?是否進入個人與家人戶頭私用?任內施政與金錢捐贈者是否存在對價關係?是否有與固定薪資不成比例的所得增加?又是否涉有海外帳戶?這些都應該透過制度化的配套補強,使之不流於表面形式, 褐藻醣膠得以充分接受公民監督。 回顧過去八年,在國民黨可以完全主導的立法院,對於馬先生任國民黨主席時曾提出陽光四法,民進黨所提陽光九法,其通過率與法案內涵,是令人不忍卒睹的,民進黨提案被打回票暫且不論,馬先生自己提的政黨法因國民黨產問題,仍為泡影,即使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遊說法幾經拖延終於完成三讀,但漏洞過大彷彿量身定裝,始終為外界所詬病,經由立法過程完全看不到政治人物 租辦公室真欲自我約束的謙卑。 例如,政治獻金法,針對政黨對候選人的捐助應訂定上限,即遭到國民黨全力反對,未能列於條文,欲就黨產灌注選舉造成不公競爭給予起碼規範,都不可得。又如,國民黨團現在因扁案提議財產來源不明罪可為下會期優先法案,然未解釋,何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在去年中於立法院討論時,對於不當所得交代不清的罰則,民進黨主張應課以刑責,國民黨何以要強力通過僅課以罰款的行政罰?這些不都是早該做的嗎?若當時訂定 信用貸款,今日何須亡羊補牢?或者除了阿扁一隻迷失的羊,其他還有為數更眾、技術較佳,因而未被逮回的黑羊? 聯合國二00三年訂定「反貪腐公約」,第二十條明文規定,一名公職人員的消費水平和生活方式如不與其薪金收入水平相符合,即應要求其做出解釋,當明知其有貪污舞弊行為,從而產生非法收入或資產,但無確鑿證據時,亦可作為起訴的根據。依照其精神,進而檢視我們的政治人物,有幾人禁得起考驗? 曾經公開承諾將完全負責的馬先生,請從短視的政治操弄中走出 訂做禮服,鬍子先從自己刮起,以哀矜勿喜的態度,好好把健康光明的制度建構起來,大家要看黨產包袱能否丟掉?完善的陽光法案是否儘速通過?若是否定的,所有政客都是助長貪腐的幫凶,甚至現行犯。 PS:選前國民黨喊出"完全執政、完全負責"馬英九選前更喊出不僅要完成陽光法案的立法也要完成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立法,可是如今卻完全不見"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馬政府團隊及國民黨的立法院委員在立法院提出陽光法案及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立法提案,可見馬英九也是在總統選舉時將這兩個?澎湖民宿F見喊著好玩的而已,不過也許是因為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及政務官怕這兩個法案一但完成立法,自己可能有一天也會因為這法案而被抓去關吧! 在這裡還是要奉勸馬先生及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如果選舉政見說得出做不到,那麼以後就不要在選舉時亂開政策及政見支票免得跳票,跳票了也不承認也不出來道歉,這不是欺騙台灣人民、不是無恥、不是傲慢是什麼?還說什麼要謙卑我看是他媽的放狗屁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租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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